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POSTCARD
最近在網路上發現一個好物,就是,可以把自己拍的照片做成明信片唷!一套八張,170,9天交件。一想到自己拍的相片可以被貼上郵票,漂洋過海到另一個人的手上,就感覺自己沒那麼遜了。
不過,先別高興的太早,還是等收到實品時看看品質再說。
1 則留言:
沒有小吃怎麼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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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3日 晚上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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